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
2021年第11号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21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的公告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,市场监管总局综合分析研判产品质量安全形势,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,组织制定了《2021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》,现予以发布。
2021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,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要求,围绕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,坚持民生导向和问题导向,坚持生产与流通、线上与线下融合监管,更加突出民生消费产品和特殊人群用品,更加聚焦安全指标和关键性能指标。抽查计划共包括137种产品,其中,电子电器产品36种,农业生产资料6种,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19种,电工及材料产品7种,机械及安防产品23种,日用及纺织品20种,耐用消费品14种,食品相关产品12种。
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抽查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,及时公布抽查结果,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。在按计划开展国家监督抽查的同时,市场监管总局也将根据实际情况,酌情调整抽查内容,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。 |